项目 |
评估标准 |
分值 |
评分原则 |
A1
园舍设备
110分 |
B1
园舍
24分 |
C1 园舍建在安全区域内,周围环境无污染、无噪音。园舍为独立建筑,坚固、适用于儿童。消防设施完备。 |
6 |
不是独立园舍不参评。其它酌情扣分 |
C2 建有幼儿生活、活动配套用房,活动室、盥洗室儿童厕所、综合活动室设置合理。幼儿在园就餐的,应设寝室、幼儿厨房。 |
6 |
少一室扣2分 |
C3 辅助用房齐全,设有保健室、办公室、教具室、会议室(接待室)、资料室、储藏室、教工厕所等。 |
6 |
少一室扣1分 |
C4 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,人均面积不低于1.5平方米;幼儿生活、活动用房通风好、采光好、照明好;综合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。 |
6 |
酌情扣分 |
B2
环境
8分 |
C5 绿化、美化好,绿化面积不低于场地面积的10%;环境布置符合儿童特点,有教育意义且定期更换,鼓励和支持幼儿参与环境的创设和布置。 |
8 |
同上 |
B3
场地
12分 |
C6 有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,人均不少于4平方米;有30米的直跑道;场地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。 |
6 |
同上 |
C7 有幼儿玩沙、玩水设施,有可供一个班幼儿同时观察或参与活动的种植园地;有动物饲养角。 |
6 |
同上 |
B4
设备
66分 |
C8 幼儿生活、学习、娱乐设备齐全,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,开放式并便于幼儿取放的图书架、玩具橱,冷暖设备齐全。 |
6 |
同上 |
C9 参照《济南市城镇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》配备教玩具,能满足本园幼儿使用并定期更换;有10种以上适合各种教育活动使用的自制教玩具。 |
10 |
教玩具配备应达到《目录》中三类园标准的90%,达不到酌情扣分 |
C10 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不少于5册,利用率达95%以上并能定期更换和修补;配备教育教学使用的参考资料不少于10种。 |
10 |
酌情扣分 |
C11 户外大中型体育器械不少于5件,小型体育器械不少于6种。 |
8 |
同上 |
C12 园长办公自动化,全园配有微机、打印机。 |
10 |
缺一件扣5分 |
C13 全园配备钢琴一架;每班配备风琴、电视机、VCD、录音机。 |
10 |
缺一件扣2分 |
C14 按照活动室面积配备紫外线消毒灯,每室2架。 |
6 |
酌情扣分 |
C15 保健室设备齐全(身高体重磅、视力灯箱、医用高压蒸汽锅、诊断床、体温表及常用药品)、适用。 |
6 |
同上 |